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增加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7、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为公司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议案6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