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体育官网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

发布时间:2024-04-24 04:48:46 来源:杏彩体育平台app 作者:杏彩体育官网app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至2022年8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8人,代表股份829,292,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85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05,715,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654%;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3人,代表股份123,576,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04%。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28,961,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票327,960股;弃权票2,800股;该议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80,147,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39%;反对票41,672,851股;弃权票3,5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1,900,633股;反对票41,672,851股;弃权票3,500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80,449,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03%;反对票41,370,989股;弃权票3,5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2,202,495股;反对票41,370,989股;弃权票3,50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80,449,1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102%;反对票41,370,989股;弃权票3,900股;该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2,202,095股;反对票41,370,989股;弃权票3,90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9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现场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4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72人调整为56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1.01万股调整为542.43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6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2.43万股,授予价格为6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同意公司通过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75,500t锂电基础材料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总投资185,619.9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31,552.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4,067.52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投资建设年产75,500t锂电基础材料建设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9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现场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4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2022年8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6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2.43万股,授予价格为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上游原材料及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战略布局,能有效提升公司未来在新型电池电解液配方中的长期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75,500t锂电基础材料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5,500t锂电基础材料建设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9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2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8日,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依法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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